作者:纵使人间清暮
分类:都市
状态:已完结
时间:2024-09-26 19:36
我姓艾,是个被一对夫妻收养的孤儿。
据说我刚好下午三点出生,勉强算申时,所以那时候我那不知名的亲生母亲在跑路之前把我丢到一个篮子里,写了张纸条给我取名叫艾申。
后来被丢到孤儿院,院长是个兼职和尚的老神棍,抓着长度不足三十厘米的我非说五行缺土,要在我名字里加个“土”字旁。
好了我叫艾坤。
因为第一次遇见院长的时候被装在篮子里饿的要死,所以稍微大一点我就几乎把老登在庙里的偷偷藏着的香火钱都给变成奶粉吃了,然后胖成个球。
不过院长没生气,反倒很喜欢把我抱在怀里来回滚动,是的,来回滚动,所以大一些的时候孤儿院的孩子们就叫我篮球哥。
我倒没什么意见,就是院长那老登整天喊我小篮球喊得十分上瘾,我就把那些也跟着他一起叫的孩子们胖揍了一顿。
打完架,我自然而然成了他们的头头,平时走路都是昂首挺胸的,人人见了都得叫一声“坤哥。”
童年的时光总是短暂,原谅我没有用那稚嫩的笔法写下一篇《坤哥那些年》因为再水字数就要苏珊了。
后来院里来了一对领养的夫妻,他们带着身后的那个文文静静的小女孩,和老神棍聊收养人选的事。
我看见他们来就溜去厕所,开玩笑,我还想再当几年坤哥,那个小姑娘明显比我大,要是过去了不得变成坤弟?
然后我就在去的路上遇到了那个小姑娘。
“我姓苏,叫苏不染,你叫什么呀?”
“叫我坤哥就好。”
我当时也不知道脑子里哪根弦崩掉了,非要搭理这个家伙,还自认为非常帅气的背过身摆了个造型。
“那我就叫你坤坤吧!”
我皱了皱眉,心想这可不行,接着就撸起袖子打算和她争论个三百回合。
正当我眉飞色舞,全神贯注的自顾自发表长达五千字的《坤哥为什么是坤哥》的时候,苏不染忽然看着我直愣愣的笑。
“坤坤你好可爱呀~”
稚嫩的脸颊上绽放出温暖和熙的笑,双眼眯成两轮弯弯的月牙,柳眉舒缓,樱唇微翘,露出几颗皓白玉齿,一脸的清纯可爱。
我看傻了眼,心中想着:
“奶奶滴,这丫头长得咋这带劲。”
院长说过,漂亮的女孩子都有一张骗人的嘴,我那时候不信,后来才明白这是那个老登说过为数不多的实话。
因为在我呆滞的一分钟之内,那个小姑娘的父亲来了,然后她就一只手拽着我的胳膊,扭头冲她父亲喊道:
“爸!我要这个!”
淦,老登居然靠谱了一回。
我费力的扯着袖子,可没有用,甚至能看出她那眉眼之下狡猾的笑容。
“放开!”我着急地吼道。
“不放!”
苏不染死死拽住我的胳膊,情急之下,竟一口咬了上去,当时我就疼的呜嗷乱叫。
那个西装革履,风度翩翩,本应该在本院如厕的男士正处于蓄力结束阶段,所以只好无奈的看着我。
我疼得要死,胳膊隐隐之间像是见了血,然后在那十万火急的时刻,我说出了一句足以后悔一辈子的话。
“先放开!什么都答应你!”
我承认,那时候看见男人眼中的感激时确实有些洋洋得意,但预想中的我会在wc畅爽一下,出来之后找到一个犄角旮旯躲起来,而不是憋着水龙头,被生拉硬拽的拖到院长面前。
那时候我清楚地看到老登那遍布褶子的脸笑的跟个荷花似的,不禁捂着脑袋,痛心疾首地想着这辈子的脸都被丢完了。
她们母女之间的对话也是极其简单。
“妈,我要这个。”
“太丑了,换一个。”
一听这话,我当时就不乐意了,动用了隔壁床二狗子被领养时的绝技……
抱大腿。
我那身为男人该死的好胜心告诉我,一定要让面前这个狂妄的女人付出代价。
也不知哪来的力气,我一下就甩开了苏不染箍在胳膊上的小手,直接飞扑到女人的腿上变成一个树懒,猛吸一大口气,接着放声大哭。
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的领养人怎么也不会继续选我,有可能还会吓得不敢收养其他孩子,就此匆忙离去。
但这次不大一样。
四周除了我那惊天动地的哭声,所有人都是一脸惊讶的表情,似乎发生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
我一时之间有些懵,扭头一看,竟发现了另一只雌性树懒。
她抱着母亲的大腿看着我,双眼眨巴眨巴,酝酿了不到三秒钟。
吸气,蓄力,哭!
“麻!!!!就要这个就要这个就要这个————”
一套无比熟练的连招打的我晕头转向,抱着那位女士的大腿一时之间不知是继续哭闹还是风紧扯呼。
然后,那个男人回来了。
夫妻二人交换了个眼神,男同志负责掩护,转头与院长深情的聊着他们长达五分钟的交情,女同志负责撤退,即便是带着腿上的两个挂件也健步如飞,速度快到我以为她曾在战场上背过什么东西。
就这样,我不明不白地被送上了车,成了他们名正言顺的养子。
不过我更感觉自己成了苏不染的宠物,因为从上车开始,她就一直在摸我的头,时不时把鼻子凑过来嗅着什么,还一脸享受的样子。
不懂,我的大脑还停留在身为坤哥的记忆中,虽然理智告诉我,开车的这个男人我要叫父亲,旁边的女人我要叫母亲。
“我是不是也要姓苏啊?”
年少无知,不懂沉默是金的含金量,一句话说出口,下一秒我就后悔了。
男人想了想说道:“你要是想的话也可以,不强求。”
没等我拒绝,身边就响起了另一个家伙的声音。
“就叫苏沐吧!沐沐这个叫法很好听。”
我一阵无语,眼前这个小姑娘,只用了三句话便终结了我的坤哥生涯,那时候的我就在她的魔爪蹂躏中发誓,此仇不报,我誓不为人。
或许是因为一见面的时候有些尴尬,副驾驶的母亲提议满足我们两个人分别一个要求,只要不是太过分的都可以。
苏不染要每天抱着我睡,在我没有同意的情况下就被迫签订了丧权辱郭的不平等条约。
“那小沐你呢?”母亲扭过头来看着我,笑吟吟的问道。
我轻蔑一笑,风轻云淡的说道:
“我要换条裤子。”
…………
美好的生活总是短暂的,虽然我除了每天丢衣服,晚上总感觉有人在身边笑,醒来脸上总是湿漉漉的,其他都挺好。
但痛苦的事情,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
几年之后的一场车祸,让原本幸福的家有儿女变成了残忍的今日说法。
我顿时又成为了孤儿,还好不是第一次,有经验了,但苏不染却很是害怕,瑟缩的躲在我身后看着那些厌烦的亲戚们。
我没有亲生父母,也没怎么体会过他们给与的爱,但我想,她那时候应该也是很难受的吧。
所以我挡在了她身前,像个童话中的英雄,然后又一道倩影挡在了我身前,英雄成了小英雄。
那位叫许墨,就是我的小姨,后来成了我们在法律上的抚养人,不过她一向不喜欢我们叫她许姨,所以一般情况下我们会叫她墨姐。
父母留给我们一栋房子,以及一份足以支撑我们生活到大学毕业的保险金。
就这样,过去的坤哥已经消失了,剩下的苏沐和苏不染两个人彼此扶持着,一直生活到现在。
这大概就是我当坤哥的那些年吧。
(前面很大一部分都是日常,可能剧情要进的慢一点。)
(注:可以将本书当做科幻片来看)
《救命!这位大小姐实在太霸道了》的框架设置得非常出色,作者纵使人间清暮的文笔也十分出众。不同于想象力构架的情节,这本书以淡淡的细水长流的温馨隽永打动读者。读完后,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和深刻的感受,让人产生了一种想要再次阅读的冲动。
《救命!这位大小姐实在太霸道了》以其精彩的情节和令人难以忘怀的角色吸引了读者的目光。每个章节都扣人心弦,故事中男女主角之间曲折传奇的爱情故事令人深思。在众多小说中,这是最好的之一。
《救命!这位大小姐实在太霸道了》这本书让人陶醉其中。作者纵使人间清暮的文笔细腻流畅,每一个描写都让人感受到他的用心和情感。主角苏沐苏不染的形象生动鲜明,她的坚韧和聪明让人为之倾倒。整个故事紧凑而又扣人心弦,每一个情节都令人意想不到。配角们的存在丰富了故事的内涵和戏剧性,他们各自有着独特的性格和魅力。这是一本令人沉浸其中的佳作,读者会在阅读过程中体验到不同的情感和思考。
《救命!这位大小姐实在太霸道了》给人带来了新颖的阅读体验。作者纵使人间清暮的设定非常独特,切入点巧妙,引人入胜。主人公苏沐苏不染的个性鲜明,她的智慧和毅力令人钦佩。整个故事由她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的过程构建而成,让人看后不禁为之欢呼。这本书的结构精巧,文笔流畅,每一个情节都紧扣主题,引人深思。无论是设定还是剧情,都展现出作者独特的风格和才华。